博士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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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高等研究中心博士生培养基本要求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04年7月修订)


 
 

一、适用学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Compu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 一级学科, 工学门类,学科代码: 0812

本方案适用于以下二级学科(方向):

1 、计算机系统结构

= 网格与高性能计算 = CPU 设计

= 计算机网络 = 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

= 系统性能评价

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计算机科学理论 = 数据工程及知识工程

•  计算机图形学、可视化及 CAD 技术 = 软件工程

•  计算机与 VLSI 设计自动化 = 软件理论与系统

•  生物计算及量子计算

3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人工智能 = 智能控制及机器人

= 人机交互与普适计算 = 计算机视觉与媒体信息处理

二、培养方式

1. 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由导师提名,经学位分委员会批准,聘请一名副导师。也可由导师组织指导小组,报系备案。副导师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

2. 跨一级学科(或交叉领域)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并由学位分委员会审批。

3. 建立规范化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制度,按期检查培养环节的完成情况。

4. 导师应有适于培养博士生的研究课题和充足的研究经费。导师(副导师或指导小组)应与博士生定期交流,关心博士生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博士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三、知识结构及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

1 、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

本学科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掌握坚实宽广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有关的研究方向作出创造性的成果。

2 、课程学习及学分组成

A. 普博生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生需获得学位学分不少于 18 ,其中公共必修学分 4 ,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 9 ,必修环节 5 。与学科专业要求无关的任选课程及自学课程学分另记。课程设置见附录一。

B .直博生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生需获得学位学分不少于 34 ,其中公共必修学分 6 ,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 23 ,必修环节 5 。与学科专业要求无关的任选课程及自学课程学分另记。课程设置见附录一。

四、主要培养环节及有关要求

1.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内容包括:研究方向、课程学习、文献阅读、选题报告、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学位论文及实践环节等方面的要求和进度计划。

2. 直博生、提前攻博生确认硕士学位

根据 2002 年 1 月 23 日校务会议通过的“关于本科应届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若干规定”对直博生获取博士学位并已通过相应的确认,可以同时颁发博士、硕士学位证书。

根据规定,凡是想要同时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必须申请确认硕士学位。直博生可在完成头两年的学习后,申请确认硕士学位;未完成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或有课程不合格者,不能确认硕士学位。提前攻博生可以在转博士后的第一个学期申请确认硕士学位。

有关细则见附录二。

3. 选题报告与资格考试

博士生的资格考试结合选题报告以口试的方式进行,每学期组织一次,由博士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教学办公室统一安排。资格考试委员会由不少于 8 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副高技术职称(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 5 人,学位委员会委员至少 2 人)。博士生首先作论文选题报告,随后,资格考试委员会就有关问题提问,全面考查博士生的学科和专业基础以及综合素质。

选题报告一般须在论文答辩两年前完成。普博生的资格考试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进行。直博生的资格考试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进行。

选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论文选题及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可行性、工作特色及难点、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论文工作计划、发表文章计划等。评审通过的选题报告以书面形式交系教学办公室备案。

资格考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直博生:学位课成绩占 40% , 考试和 评审小组打分占 60% 。

普博生:学位课成绩占 30% , 考试和 评审小组打分占 70% 。

资格考试按成绩排序,每次资格考试的通过率不超过 80% ,考试不通过者可申请参加下次资格考试。资格考试通过两学年后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有关资格考试的执行细则见附录三。

4. 社会实践

按照“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规定”执行。

5. 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

实行博士生学术报告制度。博士生在论文工作期间每学期至少做一次学术报告;至少有一次在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会议上报告自己撰写的论文。博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 30 次以上学术报告,其中至少 2 次为跨二级学科的学术报告。

6. 学术论文发表的要求

博士生在申请论文答辩时至少应在核心刊物、国外刊物、国际会议上发表或被录用 4 篇论文,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至少有一篇论文发表在 SCI 收录的国外期刊上。

② 至少有两篇论文发表在 SCI 收录的国内期刊或国际会议论文集上。

③ 至少有两篇论文发表在 EI 收录的期刊或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其中 EI 收录的期刊论文至少 1 篇。

为鼓励博士生发表高水平论文,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作论文数量要求。

•  在影响因子大于 1.0 的 ISI Web of Science 收录的的计算机类刊物中发表论文 1 篇(不含短文、摘要、报道)。

•  在 ISI Web of Science 收录的的计算机类刊物中发表论文多篇,且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大于 1.5 。

•  ISI Web of Science 收录的计算机类刊物以外的 SCI 论文,由学位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审定。

7. 最终学术报告

在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基本完成以后,至迟于正式申请答辩前三个月,做一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由至少 5 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 3 人)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论文工作的内容、创新性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应严格要求,对达不到博士学位论文要求的,应要求延期答辩,并至少 3 个月后重新做最终学术报告。

五、学位论文工作及要求

1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

2 、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在科学上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的学术成果,应能反映出博士生已经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了独立从事教学或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 、学位论文工作时间按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录 1 :

一、普博生修读科目及学分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生需获得学位学分不少于 18 ,其中公共必修课程 4 学分,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 9 ,必修环节 5 学分。与学科专业要求无关的任选课程及自学课程学分另记。课程设置如下:

1 、公共必修课程( 4 学分,考试)

•  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 90610042 ) 2 学分 (考试)

•  博士生英语(或其他语种) ( 90640012 ) 2 学分 (考试)

2 、学科专业要求课程(≥ 9 学分)

直博生课程(其中至少一门基础理论课程,不包括已修的硕士课程)

3 、必修环节( 5 学分)

•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 69990021 ) 1 学分 (考查)

•  资格考试 ( 99990061 ) 1 学分 (考试)

•  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 ( 99990032 ) 2 学分 (考查)

•  社会实践 ( 69990041 ) 1 学分 (考查)

4 、 与学科专业要求无关的任选课程

为了扩大知识面,可由导师指定或研究生本人自选如下课程。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可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 1 ) 跨一级学科的其它专业课程

( 2 )选修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环境类课程或信息类学科的前沿课程

5 、自学课程

涉及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专门知识,由导师指定内容系统地自学,可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学分另记。

6 、补修课程

凡在本门学科上欠缺硕士层次业务基础的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有关 课程。补修课可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二、直博生修读科目及学分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需获得学位学分不少于 34 ,其中公共必修课程 6 学分,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 23 ,必修环节 5 学分。与学科专业要求无关的任选课程及自学课程学分另记。课程设置如下:

1 、公共必修课程 ( 6 学分)

( 1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 4 学分 )

•  自然辩证法 ( 60610012 ) 2 学分 (考试)

•  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 90610042 ) 2 学分 (考试)

( 2 )第一外国语( 2 学分 )

•  博士生英语 ( 90640012 ) 2 学分 (考试)

或其它语种

2 、学科专业课程(≥ 23 学分)

( 1 )基础理论课(≥ 5 学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  组合数学

( 60240013 )

3 学分

(考试)

•  算法与算法复杂性理论

( 70240193 )

3 学分

(考试)

•  计算几何

( 70240183 )

3 学分

(考试)

•  基础泛函分析

( 60420144 )

4 学分

(考试)

•  最优化方法

( 60420194 )

4 学分

(考试)

•  现代优化算法

( 60420174 )

4 学分

(考试)

•  高等数值分析

( 60420024 )

4 学分

(考试)

•  应用近世代数

( 60420153 )

3 学分

(考试)

•  随机过程

( 60230014 )

4 学分

(考试)

•  应用随机过程

( 60420094 )

4 学分

(考试)

•  不确定规划

( 60420214 )

4 学分

(考试)

•  我校数学系开设的课程编号以“ 7 ”“ 8 ”“ 9 ”开头的所有课程

( 2 )学科专业课(≥ 18 学分, 可用基础理论课代替 )

•  微计算机系统设计

( 70240233 )

3 学分

(考试)

•  高等计算机系统结构

( 70240013 )

3 学分

(考试)

•  计算机网络体系结构

( 70240023 )

3 学分

(考试)

•  人工智能原理

( 70240033 )

3 学分

(考试)

•  计算机控制理论及应用

( 70240043 )

3 学分

(考试)

•  软件工程技术和设计

( 60240033 )

3 学分

(考试)

•  分布式数据库系统

( 70240063 )

3 学分

(考试)

•  知识工程

( 70240103 )

3 学分

(考试)

•  计算语言学

( 70240052 )

2 学分

(考试)

•  多媒体计算机技术

( 70240133 )

3 学分

(考试)

•  计算机图形学

( 70240243 )

3 学分

(考试)

•  数字系统自动设计

( 70240173 )

3 学分

(考试)

•  智能控制

( 70240073 )

3 学分

(考试)

•  计算机视觉

( 70240083 )

3 学分

(考试)

•  数据安全

( 70240093 )

3 学分

(考试)

•  语音信号数字处理

( 70240123 )

3 学分

(考试)

•  VLSI 设计基础

( 70240113 )

3 学分

(考试)

•  计算机辅助几何造型技术

( 70240143 )

3 学分

(考试)

•  面向对象技术与应用

( 80240113 )

3 学分

(考试)

•  计算机支持的协同工作 CSCW

( 70240223 )

3 学分

(考试)

•  计算机网络中的形式化方法与协议工程学

( 80240123 )

3 学分

(考试)

•  VLSI 布图理论和方法

( 70240162 )

2 学分

(考试)

•  工程数据库设计与应用

( 70240213 )

3 学分

(考试)

•  数字图像处理

( 70230043 )

3 学分

(考试)

•  分布式多媒体系统与技术

( 70240203 )

3 学分

(考试)

•  并行计算

( 80240092 )

2 学分

(考试)

•  计算机网络和计算机系统的性能评价

( 70240253 )

3 学分

(学分)

•  微型计算机系统接口技术设计与实践

( 60240063 )

3 学分

(考试)

•  人工智能 (仅限本科为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选)

( 60240052 )

2 学分

(考试)

•  计算智能及机器人学

( 80240033 )

3 学分

(考试)

•  计算机视觉专题

( 80240023 )

3 学分

(考试)

•  ATM 交换技术与 B-ISDN 原理

( 80240013 )

3 学分

(考试)

•  随机信号的统计处理

( 60220013 )

3 学分

(考试)

•  模式识别

( 60230023 )

3 学分

(考试)

•  网络高性能计算与超级服务器

( 80240043 )

3 学分

(考试)

•  现代优化算法设计与实践

( 80240133 )

3 学分

(考试)

•  高性能路由器体系结构与高速信息网络技术

( 80240143 )

3 学分

(考试)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中的并行编程技术

( 80240153 )

3 学分

(考试)

•  下一代互联网

(80240173)

 

 

•  小波分析及其工程应用

(80240312)

 

 

•  网络系统的建模与分析

(80240283)

 

 

•  基于网络处理器的系统设计与实现

(80240272)

 

 

•  网络存储技术

(80240303)

 

 

•  实时系统

(80240253)

 

 

•  计算机系统性能测试

(80240242)

 

 

•  信息检索的前沿研究

(80240262)

 

 

•  流媒体技术

(80240292)

 

 

•  导师认可的其它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可跨一级学科)

5 学分

 

3 、必修环节( 5 学分)

•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 69990021 ) 1 学分 (考查)

•  资格考试 ( 99990061 ) 1 学分 (考试)

•  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 ( 99990032 ) 2 学分 (考查)

•  社会实践 ( 69990041 ) 1 学分 (考查)

4 、 与学科专业要求无关的任选课程

为了扩大知识面,可由导师指定或研究生本人自选如下课程。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可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 1 )跨一级学科的其它专业课程;

( 2 )选修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环境类课程。

5 、自学课程

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专门知识,可由导师指定内容系统地自学,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学分另记。

6 、补修课程

凡在本门学科上欠缺本科层次业务基础的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有关课程。补修课可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附录 2 :

计算机系直博生、提前攻博生确认硕士学位条件及安排

根据 2002 年 1 月 23 日校务会议通过的“关于本科应届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若干规定”对直博生获取博士学位并已通过相应的确认,可以同时颁发博士、硕士学位证书。根据规定,凡是想要同时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必须申请确认硕士学位。

•  确认硕士学位的条件

· 直博生在校学习两年,完成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且所有课程合格,可以申请确认硕士学位。

· 提前攻博生在转博士后的第一个学期,可申请确认硕士学位

•  确认硕士学位的安排

· 本人书面提出确认硕士学位申请。

· 完成确认硕士学位的论文,在 3 - 5 人的确认小组内通过口头报告;确认小组给出书面评语并给出是否通过确认的结论。

· 直博生确认硕士的论文题目不得与博士论文题目相同,且是一篇完整的硕士论文。

· 凡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未申请确认硕士学位或未通过确认而有没有重新申请确认者,不能授予硕士学位。

· 凡通过硕士学位确认的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必须提交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确认硕士学位审批表一份;论文原件一本,复印件二本。

· 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在被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前提下,凭“直博生确认硕士学位审批表”和用于确认硕士学位的论文,将同时被授予硕士学位。

· 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如博士论文答辩未通过,或博士学位审批未通过者,不能凭确认硕士学位通过的材料而获得硕士学位,必须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经必要的审查手续获得硕士学位。

 

附录 3

计算机系博士生资格考试 执行细则

2004 年 6 月 23 日学位分委员会讨论通过

一、 博士生资格考试对象 :所有在读博士生(含直博生)。

二、 考试方式: 博士生资格考试结合选题报告以口试的方式进行。

三、 考试时间安排: 每学期举行一次考试。一般安排在第三周。

每学期开学时要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向教学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教学办公室在

第二周末将每人的考试时间、地点、分组情况等安排通知到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

四、 申请参加资格考试的条件: 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博士生可以申请参加资格考试

•  课程学习全部结束且成绩合格;

•  完成书面选题报告且经导师审查通过;

•  导师经全面审查该博士生的情况,同意他参加资格考试;

直博生一般在第五学期申请资格考试。普博生一般在第三学期申请资格考试。

五、 考试内容与进行顺序

1 、博士生作选题报告,时间 30 分钟;

2 、资格考试委员会委员提问,时间 30 - 60 分钟;

提问内容:选题报告内容;

论文方向的学术前沿,

理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内容

资格考试委员会老师感兴趣的有关内容提问。

•  每位考试委员打分(满分 100 )。未全程参加的资格考试委员会委员不能投票。

•  选题报告成绩 = ∑每位资格考试委员所给成绩÷考试委员人数

•  如考试委员会老师经讨论,认为有些博士生要加试某些内容,则以笔试形式进行,时间另行安排。

六、 资格考试成绩 : 满分 100 分,组成如下

普博生:

学位课程平均成绩× 30%

(∑每位资格考试委员所给成绩÷考试委员人数)× 70 %

资格考试成绩 = 上面两项相加

直博生:

学位课程平均成绩× 40%

(∑每位资格考试委员所给成绩÷考试委员人数)× 60 %

资格考试成绩 = 上面两项相加

七、 通过资格考试的要求:

教学办公室将每一位博士生的资格考试成绩按组进行排序,每次资格考试的通过率不超过 80 %,并在“资格考试表”中记载资格考试委员会名单、资格考试成绩及是否通过资格考试的结论,考试成绩记载入博士生的成绩册,“资格考试表”最后由该生的资格考试委员会组长审定并签字存档。

资格考试通过的博士生的考试成绩以最低分为 70 分进行归一化,进行分类,分别以 5 分为一挡,即分别记为 75 、 80 、 85 、 90 分、特别优秀的可记为 95 、 100 分。

九、 资格考试不通过的博士生 可以在下一学期或以后的学期再申请参加考试,不通过的次数不作限制,但论文实际工作时间从资格考试通过时开始计算,且论文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两学年。资格考试通过两学年后方可申请答辩。

十、 资格考试委员会组成:

组成人数 :不少于 8 人。

组成人员 :资格考试委员会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副高技术职称且获博士学位,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 5 人,学位委员会委员至少 2 人。

参加考试的博士生的导师可以参加该生的资格考试委员会。

资格考试委员会组长由学位分委员会指定且必须是学位分委员会委员。组长与学位分委员会主席一起审定资格考试委员会成员名单。组长的职责是:负责资格考试过程的组织、收集每位委员的评分,组织考试中特殊问题的讨论并作出结论,审定博士生的“资格考试表”并签字。

 

本细则从 2004 年 7 月 1 日 开始执行,并且适用于所有在校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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